一、本所自成立以來,不僅常年與多位立法委員配合提供義務法律諮詢服務,更曾擔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之顧問律師,亦獲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聘任為法律顧問,顯見本所就與行政機關、民意代表間之事務協調、處理方面,已有累積相當豐富之經驗。
顧問期間主要服務內容:
★ 代表行政機關對外談判、協商,協助處理人民與機關間爭議
★ 協助機關審閱各類中英文採購契約,並協助撰擬。
二、此外,本所對於社區住戶與管理委員會間因共用部分、專有部分、修繕費用等衍生之糾紛居中調停,亦曾就管理委員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程序瑕疵提出請求法院針對決議撤銷、無效之訴訟,以解決彼此間之爭議。
顧問期間主要服務內容: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律諮詢、審閱及協助修改規約
★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衍生民事、刑事訴訟諮詢
三、同時,就個人與公司企業間法律上權利義務,需要聘任法律顧問時,本所必當竭誠、秉持專業之團隊服務,以保障當事人之最佳利益。
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衍生民、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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